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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0 11:09: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Bsport体育: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风险提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投资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2、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5,115,637.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666,7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333,35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1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如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线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如下:

  1、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丁仁国、李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高玉德、李旭修、范英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范英杰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已审核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培城、施柯庆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2、公司已于近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邱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李松青,男,出生于195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0年至1984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人事处。1984年至1986年,赴青岛市委党校党政干部大学专科班学习。1986年至1993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总经理秘书、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1994年至2011年,调交通部香港招商局集团工作,历任万邦集团青岛总代表、香港大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总代表,1996年起兼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至2005年兼任万邦集团中国船员管理中心总经理、董事长,2003年至2010年兼任万邦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高级顾问,现任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349,4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葛言华,男,出生于196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0年至1996年,任职于山东国际海运公司。1996年至2008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2001年至2015年,历任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6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9,823,4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

  谢立军,男,出生于197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丰远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1996年至2006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2008年,担任青岛港前湾港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748,0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刘青,男,出生于1971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职于北京武警二总队司令部。1994年至1995年,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职工学校学习。1995年至1996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人事部。1996年至2012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担任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52,00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丁仁国,男,出生于1976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8年,任职于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曾任货运部经理助理。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班轮部经理、班轮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董事、总经理助理、班轮中心总监。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92,00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李涛,男,出生于197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万邦航运(新加坡)。2004年5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历任经理助理、副经理。2010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青岛中创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中创物流项目物流中心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中创物流总经理助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60,00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职。

  高玉德,男,出生于1950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高级船长。1976年至1977年,任职于天津远洋运输公司。1981年至1982年,任职于湖北晴川轮船公司。1986年至1988年,任职于天津海运公司。1989年至1991年任职于香港南方船务公司。1976年至2011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历任航海系副主任、航海系主任兼党总支书记、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2005年至2012年兼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主任。2011年至今退休。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李旭修,男,出生于1967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90年至1995年,任职于中国海洋大学,任副科长。1996年至2009年,Bsport体育任职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0年至2013年,任职于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任所主任。2014年至今,任职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管理合伙人、总裁、党委书记。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范英杰,女,出生于1970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6年,任职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1999年至今,任职青岛大学教授,现任青岛大学会计系主任。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张培城,男,出生于197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助理会计师。1996至2001年,任职于青岛晶体管实验所。2001年至2014年,任职于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部副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

  施柯庆,男,出生于1983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4年,任职于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历任船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4年至2021年6月,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船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行政事务部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创智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工监事:邱鹏,女,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中级职称。2002年至2005年,任职于青岛远洋大亚货运有限公司财务部。2005年至2007年,任职于青岛远大船务连云港分公司财务部。2007年至2009年,担任远达国际行政财务部副经理。2009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部经理助理、监审部副经理,现任职工监事、监审部经理、行政事务部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也于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丁仁国、冷显顺、高兵、楚旭日、张培城及其他在关联交易对方任职的股东。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登记。

  (二)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除《公司章程》外,本次拟修订的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3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注:《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2,139.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1,748.21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Bsport体育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以全票赞成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3,333,35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监事会拟推荐张培城先生、施柯庆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任期内的薪酬方案拟确定如下: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2、监事津贴:监事会主席的报酬为人民币2万元/年;其他监事的报酬为人民币1万元/年;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已经完工,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至2026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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